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天然氣忘記關著火了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這個不能夠屬于意外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這是屬于人為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的。
出車禍后沒息火導致發動機壞了,保險公司該不該賠保險公司應該賠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它憑什么認定是不熄火導致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的發動機壞,而不是事故當時發動機就已經壞了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而且事故發生,誰都是第一時間自保,難道不要命了首先要去熄火?還有發動機壞,只要不是進水,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也是理賠范圍。
因為未關煤氣爐造成的火災,保險賠不賠車輛自燃現實中并不少見
這涉及到車輛著火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的原因。在保險責任里,著火原因不同,責任是不同的。
根據著火的原因,在保險責任里,可分為兩種情況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火災和自燃。
火災。按照保險慣例解釋的原則,也就是在條款所附的解釋中,
火災是這樣定義的:指保險車輛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即有熱、有光、有火焰的劇烈的氧化反應)所造成的災害。
與通常的文義解釋相比,這里特別強調了“保險車輛本身以外的火源”(我在以下簡稱為外來火源),從而使得保險責任中的火災概念成為一個專用術語。
自燃。同上,
自燃在條款所附的解釋中,是這樣定義的:指保險車輛因本車電器、線路、油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貨物自身等發生問題、機動車運轉摩擦起火等造成火災。
這也成為一個保險慣例下的概念解釋,我們理解的要點要放在“沒有外來火源”這個關鍵點上。
因此,保險責任中的火災和自燃雖然在表象上極為相似,但因為其起火原因的區別,使之成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這個起火原因的區別就體現在
“有無外來火源”
上,這一點很重要,大家要牢牢記住。
火災作為一項基本的責任,一般包括在主險當中,但也不是全部。就目前執行的三款行業統頒條款中,A款的營業性車輛條款中就將“火災、爆炸、自燃”排除在車損險責任之外。除此之外,各類車型的車損險責任中均包括了“火災”責任。但自燃責任就不同了,與火災責任正相反,一般的車損險中,均將自燃責任列為除外責任,專門作為附加險種來對待。目前的三款行業統頒條款中,除非營業企業或機關車輛以及A款的特種車將自燃險作為車損險的保險責任外,其他各類車輛均需加保附加自燃險才能得到車輛自燃損失的賠償。
在這里,還要有三點引起重視。一是火災責任中,對于不明原因引起的損失一般都剔除在保險責任范圍外忘記關火保險公司賠不賠 ;二是自燃責任中,如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的損失也不屬于賠償范圍;三是由人工直接供油和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無論車損險還是附加自燃險均不予賠償。
對于火災,由于其大多在車損險中就能得到保障,因此大家可能不會太關注。現實中,主要是在自燃險的選擇上,由于要多掏一份錢,所以一般客戶投保時會反復斟酌。大多數人覺得離自己較遠,選擇的并不多。但風險就是這樣,只有遇到了你才可能覺得其突如其來。實質上,現實中自燃的車輛多于火災車輛,油路引起的著火是自燃,電路引起的著火是自燃,長途行駛導致輪胎摩擦著火是自燃,車上拉載貨物燃燒引燃車輛是自燃,夏日高溫易引起車輛自燃,車輛年限較長更易發生自燃事故,而現在新車留存的質量隱患也易引發自燃等。成都公交車6.5自燃事件曾給我們留下了多么慘痛的印象。
現實中還有一類例子,是先碰撞后著火,按照保險近因原則,這屬于碰撞責任,并不會以火災責任來處理。
火災原因的認定,保險公司會以消防證明作為依據。對火災事故的查勘,保險公司也會將重點放在區別火災與自燃上來。當然,如果你投保了附加自燃損失險,查勘相對就簡單了。
這樣就清楚了。除A款的營業性車輛外,一般車損險當中都包含了火災責任,但除非營業的機關和企業車輛及A款的特種車外,都不包括自燃責任。自燃責任作為車損險的附加險種,要想得到保證就得專門進行投保,否則因自燃造成的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再看小李和小孫的例子。小李和小孫均是私家車,均只投保了車損險,未投保附加自燃損失險。小李的車子放在外面突然著火了,經消防認定,其為炮仗掉落后引發,因此保險公司以火災責任予起了賠付,并不涉及保不保自燃險的問題。而小孫的車輛,行駛中突然著火,經消防認定,為電路短路引起著火,屬自燃責任,但小孫投保時為省錢未保自燃險,只能后悔莫及。
是否投保自燃險,當然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風險選擇而定。這里我想提醒的是,因為目前市場上執行的是三款條款,而且對自燃險規定又不盡相同,所以不管你是哪類車輛,也不管是投保的哪家公司,一定要仔細閱讀拿到的條款,以親眼看到的為準,做一個明明白白的消費者。不然,投保時不注意,想當然以為得到了保障,出險后才知不盡然,那就后悔也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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