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根據當地政策和房屋具體情況而定。
農村房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根據國家法規政策規定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拆遷項目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在規定范圍內評估確定。農村有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等不同結構的房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而且每家房屋的新舊程度、裝飾裝修等情況也不同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房屋補償款的定價。以湖南株洲為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磚混結構房屋最高可補償1080元/平方米,土木結構房屋最高可補750元/平方米。在農村,很多家庭都會在院子里栽種一些樹木,不同種類的樹,不同規格的樹,在補償上都是有差異的,果樹的補償是高于一般樹木的。
農村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根據當地政策和房屋具體情況而定。
農村房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根據國家法規政策規定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拆遷項目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在規定范圍內評估確定。農村有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等不同結構的房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而且每家房屋的新舊程度、裝飾裝修等情況也不同,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房屋補償款的定價。以湖南株洲為例,磚混結構房屋最高可補償1080元/平方米,土木結構房屋最高可補750元/平方米。在農村,很多家庭都會在院子里栽種一些樹木,不同種類的樹,不同規格的樹,在補償上都是有差異的,果樹的補償是高于一般樹木的。
拆遷房屋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收土地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位置
被拆遷房屋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地理位置越優越,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就會越高,得到的征地補償款也就會越多。例如靠近城郊、臨街、地處人流集中區域的房屋被拆遷,那肯定比偏僻地區的房屋得到的土地補償費更高。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規定,具體拆遷項目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在規定范圍內評估確定。
2、被征收土地的地類
土地用途不同,土地產值就會不同,得到的征地補償款自然也不同。《土地管理法》明確將土地用途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類。征收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補償標準肯定是不一樣的。
3、被征收土地的面積
因每家的情況不同,有的家庭房屋占地面積大,有的家庭房屋占地面積小,在同等條件下,征地面積多的肯定會比征地面積少的得到更多補償款。
4、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的狀況
農村有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等不同結構的房屋,而且每家房屋的新舊程度、裝飾裝修等情況也不同,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房屋補償款的定價。以株洲為例,磚混結構房屋最高可補償1080元/平方米,土木結構房屋最高可補750元/平方米。
5、被征收土地上青苗的種類、規格、數量
在農村,很多家庭都會在院子里栽種一些樹木,有栽種一般樹木的,如桂花樹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也有栽種果樹的,如橘子樹、板栗樹等等。不同種類的樹,不同規格的樹,在補償上都是有差異的。以下是黃山市對房前屋后零星樹木的補償標準,果樹的補償是高于一般樹木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政策◆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標準分為農村集體和國有土地二類:
1.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依據我國土地法及土地法實施條例確定。可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咨詢。
2.國有土地的標準土木結構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參照當地國土部門公布的不同地類地價確定。
具體說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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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農村房屋拆遷一般規定
補償安置依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已依法確認的違章建筑外,應以實際面積為準。
特別情況的處理:
1.1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參照建房批準文件內容補償,也可由拆遷當事人協商議定;
1.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1.3違法并應無償拆除的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補償。
1.4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如當地規定按城市房屋拆遷規定執行的,從其規定。
◆國家對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按以下國家標準確定:
(一)磚混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級每平方米380元,三級每平方米360元;
(二)磚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級每平方米240元;
(三)磚土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級每平方米180元;
(四)簡易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級每平方米30元。
各結構房屋折舊率按以下標準扣減:
(一)5年以內(含5年)房屋折舊率為0%;
(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5%;
(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10%。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存在的問題
2.1安置方式比較單一。我市各鎮拆遷安置方式主要以劃地自建為主,這種安置方式(一)有利于開展拆遷動員工作,自建房屋符合我市農村村民的傳統居住方式,樂于被村民接受;(二)有利于解決征地拆遷和項目建設的時間矛盾;(三)有利于緩解鎮村財政拆遷安置補償的資金壓力。但是,這種單一的安置方式,不能有效應對近年來拆遷過程中的新矛盾。在安置用地方面,劃地自建的安置方式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并且安置選址向城市規劃區、集鎮區靠攏。隨著近年來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規劃區、集鎮區土地的可利用空間逐年減少,無法滿足大規模拆遷安置的用地需求;在安置對象方面,劃地自建不再適用于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被拆遷戶,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戶口已外遷或已轉為城鎮戶口的被拆遷人仍以宅基地方式安置,無法滿足這部分拆遷戶的實際需求。
2.2安置政策不夠完善。我市城區范圍內居民房屋拆遷的補償費包括房屋的重置價和區位價,綜合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我市規劃區外各鄉鎮房屋拆遷的補償費只按重置價補償,綜合房屋的實際情況評估確定。各鎮現行的房屋補償政策未能體現農村宅基地的區位價值,尤其集鎮區域國有土地的區位價值。
2.3拆遷程序不夠規范。各鎮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全市尚無統一的拆遷政策,缺乏公開透明的拆遷機制,存在操作任意、程序不規范的現象。在鄉鎮房屋拆遷中,因拆遷量大,項目建設時間緊,大多在未取得項目批準文件、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書的情況下實施拆遷。這種方式,雖然保證了項目建設需要,但是缺乏法律依據,面對法律意識較強的村民維權行為時,容易陷入被動狀態。
2.4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各鄉鎮現行安置方式以劃地自建為主,安置用地不僅大量占用耕地,也擠占建設預留用地空間。全市歷年來共安置拆遷農戶24799戶,占用土地面積約15999畝,占用耕地面積約14143畝。東南開發區規劃區域內古里片區建設預留用地面積約為1.2萬畝,古里片區共安置拆遷農戶2224戶,安置用地約為1822畝,占總量的15%,而虞山鎮金山苑定銷房安置小區規劃面積475畝,設計戶數1629戶,戶均占地面積0.29畝/戶,古里片區若參照上述方式安置的話,可節約用地約1170畝。由此可見,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不利于有效集約利用土地,保護耕地資源;占用建設預留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工業和其他用地的發展用地,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后續利用。
2.5部分安置用地手續不完善。各鎮在農村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由于拆遷量大,時間緊,部分安置用地手續不完善,拆遷農戶的合法權益未受到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為:因各鎮建設預留用地主要安排給工業及其他項目建設,部分安置點選址暫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要調整;原地塊復耕復墾后產生的用地指標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及工業項目建設,導致安置地塊未能及時落實農用地轉用計劃。全市共安置拆遷農戶24799戶,安置總用地面積約15999畝,目前,已辦理用地審批約19608戶、面積約12650畝;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拆遷農戶5191戶、面積約3349畝,其中: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約932戶、面積約596畝;需落實農用地轉用計劃的約3415戶、面積約2185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