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12年來,張明在獄中給母親寫了100多封信,韋蜀勛也給兒子回復了100多封信,信中,張明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媽媽,您一定要相信您的兒子絕不是那種窮兇極惡的人,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我相信早晚會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韋大娘則回復道:“兒啊,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堅強,只要活著,就有明天,就有希望。”
去年5月16日刊發(fā)報道《天津77歲白發(fā)母親,為殺人犯兒子伸冤11年》,當時,河北省高檢控申處負責人曾承諾處理韋蜀勛的申訴材料,于2016年6月底前決定是否提起抗訴。
然而又是一年過去了,母親的等待和奔波又多了一年,河北省高檢仍然沒有回信。
母親的等待是無望也是希望……
和一位母親提這個節(jié)日是奢侈的。
母親節(jié)前四天,天津母親韋蜀勛又登上了從天津前往保定的大巴車,她今年78歲,對身體每一年細微的變化更加敏感和恐懼,腰痛加劇拖慢了步伐,很多關(guān)于案件復雜的細節(jié)不能再脫口而出。
要重現(xiàn)2005年5月22日凌晨發(fā)生在保定河間交界處那起血案的真相,就好像在迷霧中看到光那么艱難。一位老母親的一己之力到底能有多大?她只能一遍遍起身到經(jīng)年累月的案卷和資料中去尋找。
成摞堆放在家中的申訴材料就是她口中反復提及的苦海,“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我一找就掉到海里去了。”
比身體不適更令她敏感的是票價的變化,從2005年至今,往返保定的大巴車票價已經(jīng)超過高鐵,這2.5元的差價讓她終于“舍得”坐高鐵了。
比身體不適更讓她恐懼的并非生命的老去,而是不能在有生之年和清白的兒子團聚,“我現(xiàn)在身體還盯得住,自己不能垮,我垮了兒子的事兒就沒人管了。”
探監(jiān)日
保定市某監(jiān)獄每月一次的探監(jiān)日,韋蜀勛總是站在隊伍排頭的位置。12年來,韋蜀勛無數(shù)次往返于天津和保定之間,風里來雨里去,從無間斷。
獄友家屬同情這個滿頭白發(fā),步履日漸蹣跚的老太太,幾乎每次都是獨自一人,還跑得這么勤,“大娘,你怎么每次都來?”“大娘,你家里人呢?”
2005年,韋蜀勛的小兒子張明,在河北省保定市涉嫌一宗殺人案,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他被指控將一河北籍男子刺死并將尸體肢解藏匿,案子經(jīng)過一審、發(fā)回重審、二審起訴,2007年,河北省保定市中院二審判定:張明犯故意殺人罪,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張明自刑事拘留進入看守所后就不斷喊冤,辯護律師主張案件無論是兇器等關(guān)鍵性證據(jù)還是證人證詞都存在諸多疑點,但二審宣判后,對于仍然不服判決的張明和韋蜀勛,律師勸道:“先進監(jiān)獄吧,比看守所條件好,有什么事到監(jiān)獄還可以再申訴。”
張明轉(zhuǎn)入保定市某監(jiān)獄,從此,這里成了韋蜀勛最為牽掛的地方。
夏天到了,韋蜀勛按照47歲兒子的身材給買了兩件汗衫,照例放在監(jiān)獄門口的小賣部里,以某種家屬們心照不宣的“流程”轉(zhuǎn)入獄內(nèi)。前陣子張明在獄中犯了牛皮癬,但是藥品帶不進去,韋蜀勛急得心焦。
為了省錢,這些年韋蜀勛一直搭頭一天的大巴車趕到保定,挑監(jiān)獄附近小旅館里最便宜的屋子住一宿,20元一晚。按理說房價已經(jīng)漲到30多元了,但是老板一直堅持不肯多收她的錢,覺得大娘不容易,還非要退錢。早餐是1.5元一碗的豆腐腦,最近一次去保定,韋蜀勛總?cè)サ脑绮偷觋P(guān)門了,她才換了一家,點了碗4元錢的餛飩,掏出從家里帶來的剩饅頭就乎著一起吃,這時候,“店里有位女顧客,非要給我一個驢肉火燒。她對我說:‘大娘,吃這個軟和。’”
韋蜀勛淚眼模糊,“還是好人多!”
為了給小兒子伸冤,她賣掉了自己的房子,耗盡積蓄,現(xiàn)在獨居在大兒子的單位房內(nèi)。大兒子爭氣,但是被單位遠派到海南工作多年,張明申訴需要用的專家鑒定費價格不菲,也都是大兒子掏的錢。可就在去年,大兒子也被查出扁桃體癌,母親再也不好意思麻煩他了。“我現(xiàn)在每個月有軍工廠1000多元的退休工資,管自己肯定夠用了,為張明奔波的費用就要能省則省。”
苦海中的母親
2005年6月初的一通急促電話,徹底摧毀了韋蜀勛原本平靜的生活。十幾天前,河北人李某和他的女性朋友郝某,通過中間朋友介紹,來津找張明購買二手車,并請張明開車送他們?nèi)ズ颖笔仪f。原本看似一切如常,韋蜀勛沒有想到自己等來的是“你兒子殺人了”的噩耗。
“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腦中一片空白。”
一審判決的時候,韋蜀勛站在法院審判庭的門外沒敢進去,此前律師已經(jīng)給她交過底,可能會判死刑。她伏在門口聽,當聽到“死刑”的字眼之后就癱坐在樓梯上。此后一段時間,韋蜀勛回憶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體重一下子掉了20斤。”
韋蜀勛沒見到張明,直到2006年下半年,他才在河北高陽縣看守所胡所長的“特批”下,第一次見到出事后的兒子。
在這之前,韋蜀勛已經(jīng)跑了很多次冤枉路,受了一個母親不該受的罪,但都比不過一句“不讓見”的閉門羹讓她陷入絕望。她坐長途車到縣里,遇到路壞了或者下雨了,她就下車走過那段泥濘的道路,有一次泥巴把鞋子都粘掉了,深一腳淺一腳,好不容易走到看守所,對方卻說“今天有衛(wèi)生檢查,見不了。”她只好默認白跑一趟,后來當?shù)厝诵υ捤澳悴恢雷∫凰揶D(zhuǎn)天再去啊。”
在胡所長的幫助下,她終于見到了朝思夜想的兒子,所長提前叮囑她見面別激動,她說自己已經(jīng)麻木了。
“可是,我老遠就聽到張明腳鐐子拖在地上的聲音。”每一次聲響都聽得清清楚楚,深深刺痛著母親的心。
張明服刑初期經(jīng)常鬧情緒,經(jīng)過母親的勸慰和時間的流逝,張明慢慢地平靜下來,反過來安慰母親:“媽媽,咱們經(jīng)歷了這場磨難,今后有再大的難處也能忍過去了。”兒子還對母親說:“您來一次走了,我得難受好幾天。您這么大的歲數(shù)還得來看我,這次如果河北高檢提起抗訴就有希望,如果河北高檢回復不予認定,那下一步還得去北京找最高檢。真要是那樣的話,媽媽您就別找了,等我刑滿釋放后我自己去找,我這個案子就是冤的,我相信一定有翻案的那一天。”張明在獄中改為無期,再改為有期,經(jīng)過一次減刑后,目前的剩余刑期是13年。但是他一直喊冤,從未停止。
身為母親,韋蜀勛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不管,只要有一絲線索,有一線希望,她都想要去抓住。2013年,經(jīng)朋友引薦,她聘請了天津三實世紀綜合律師事務所童新政律師為代理律師,此后,她和童律師兩次回到案發(fā)地點,拿著鐵釬一鍬一鍬地砸下,只想要印證指控中“張明兩個小時殺人肢解藏尸”根本不可能做到。
2014-2015年間,她先后找到案發(fā)現(xiàn)場附近的農(nóng)場主趙某、飯店老板霍某,張明同監(jiān)室的哈某以及案發(fā)后去找張明送修車錢的朋友吳某,他們也都是當時結(jié)案的關(guān)鍵性證人。可是,對于十年前的證詞,這些已經(jīng)重新?lián)碛辛诵律畹淖C人們卻始終語焉不詳,用一句“記不清了”搪塞過去。
但韋蜀勛為找到他們費盡了力氣,張明的朋友吳某,案發(fā)后曾證實“車上有血,張明稱其用刀將他人刺傷。”
韋蜀勛不信,“年輕時候小吳可是在我家住過,管我叫老娘的人。”只想找到他再問個明白。為此,韋蜀勛先后找過吳某父親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吳某妹妹開的美容美發(fā)學校,吳某打過工的洗浴中心,聽聞他在大胡同做生意,又挨家挨戶在大胡同找了好幾天,依舊杳無音訊。在一位好心人的幫助下,韋蜀勛獲得了一些有用的線索,可是由于吳某的重名太多,她最初不慎找錯成另外一個同名同姓的人,一整天守在別人家門口,最終被別人罵著鼻子趕走。
大兒子擔心,勸她別再找了。韋蜀勛怎么肯放棄,愣是找到了在河北承德打工的吳某,他一見到韋大娘就嚷著說:“老娘,怪我那時候太年輕,膽也小,人家一嚇我,讓我怎么說就怎么說……”
原本以為看到了希望,“恨啊,我當時要是帶個錄音筆把這話錄下來就好了。”韋蜀勛對記者說,本已答應要告訴她當時情況的吳某,后來不知因為什么原因就再也不肯見韋蜀勛了,只一再說自己忙。
真相不在他人的嘴中,韋蜀勛斷了這條念想。
母親的“朋友圈”
韋蜀勛不懂法律也不會上網(wǎng),但在當年,讀過高中的韋蜀勛是個有文化的人,她樣貌清秀,在衛(wèi)生院里工作。別人給她介紹了個對象,那個年代,她就毅然決然拋下在天津的一切,隨丈夫去了山東山區(qū)里的一家兵工廠,一待就是13年,大兒子、小兒子相繼出生。大兒子考上大學,小兒子張明卻初中輟學,對小兒子,她總有很多愧疚。
1985年,韋蜀勛帶著張明回到天津,她當過臨時工、賣過煎餅果子,生活艱苦,但母子情深,生活也就是幸福的。可是,文化水平低、為人義氣,在母親韋大娘看來,這些都給張明日后埋下了“禍根”。
韋蜀勛今年78歲了,張明案發(fā)前她已經(jīng)與丈夫分居,大兒子遠在海南,小兒子仍在獄中。她孤身一人,無法像一般的老大娘那樣愉快地跳廣場舞、上老年大學、帶孫子,她的人際圈是律師、獄警、信訪人員,也包括記者,都成了她生命中的聯(lián)系,也是一種支撐。
她生活的內(nèi)容是不斷寫信、寫材料,韋大娘不會用電腦,所有申訴材料都是她一筆一劃寫成,字跡清秀卻飽含淚水。她給全國人大、最高法、最高檢信訪辦寫信,都石沉大海。她也去北京,兩年多跑了10趟最高法信訪辦,聊起來發(fā)現(xiàn)身旁一個南方人一年跑了40趟都沒有排上隊,她沉默了;她又去最高檢,工作人員告訴她,按照規(guī)定應先由河北省高檢提起抗訴。
她還有一點捱板,某一次申訴,需要張明的委托書,她就急得給監(jiān)獄打電話,后來連工作人員都看不下去了,“大娘,我都點你半天了,你就不知道自己手寫一封么?”慢慢的,韋蜀勛學“聰明”了,不抽煙的她還隨身帶煙,帶一整條的黃金葉。
但河北省高檢控申處的座機號,大概是這世界上最難打通的電話之一,只有童律師,每月去一次石家莊,能見到控申處處長高穎茹本人。
童律師每去一次,就回來告訴韋蜀勛“最新情況”,“高處長已經(jīng)親自看過案卷了,表示確實有問題。”“但是高處長忙啊,一個處室只有4個人,積壓了180個案子,院里不配備人手根本忙不過來。”“高處長還對我說了,看到網(wǎng)上好多人罵她,罵她就好了,才能引起院里重視。而她本人,明年3月就要正式退休了。”
到底能有什么辦法讓河北省高檢動起來?對于現(xiàn)在唯一的希望,韋蜀勛一籌莫展。童律師也有很多案子要忙,律師并不是只有她這一位當事人,而她的世界里好像就僅剩下這一件事了。
朋友幫她找到一位天津市檢察系統(tǒng)的檢察官,對方建議:讓張明找駐監(jiān)獄的檢察官反映情況;去河北省政法委信訪辦反映問題;上網(wǎng)讓更多人了解到她的不幸。
張明稱找不到人,韋蜀勛也不會上網(wǎng),看起來只有第二種辦法可行,韋蜀勛重新燃起了希望,徹夜整理起材料。而且這次,有朋友答應要陪她一起去河北,她終于不再形單影只。
為了替兒子伸冤,她以一個母親的力量獨自苦苦支撐。2013年8月,最高法工作人員建議她找到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xié)委員,可以走最高法代表委員聯(lián)絡室的途徑以省去排隊的等候,回津后,她找了整整一年,竟真的通過大兒子所在單位的一位上屆代表,找到了愿意幫助她的人——全國政協(xié)委員、天津大學教授張鳳寶。張教授同情韋大娘的遭遇,在看過材料之后認為確實存在很多疑點,“在他的能力范圍之內(nèi)能幫就幫”。2014年他陪同韋蜀勛一起赴京遞交材料,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又再次為大娘呼吁。
2016年7月,河北省最高法以報告形式回復張鳳寶委員,對于他所關(guān)注的張明故意殺人一案,“認定原判定罪量刑并無不當,應予維持。”
回歸
韋蜀勛關(guān)注每一起沉冤昭雪的案情,聶樹斌案、徐輝案、念斌投毒案、云南盧榮新案……有時候她在電視里看到案情,就拿筆記下來,有時候是鄰居看到報紙報道,也給她送過來。其中某些案件,她覺得和自己的兒子情況很像。
78歲的韋蜀勛想去看看身體,雖有城鎮(zhèn)醫(yī)保,但還是舍不得看病的錢。每隔半個月,她才敢給大兒子打一個電話,既怕老大擔心自己,也擔心大兒子的病情,更怕麻煩老大。“哥哥也是支持申訴的,相信弟弟有冤。但是他的癌細胞被查出已經(jīng)轉(zhuǎn)移到肺部。好在老大精神頭不錯,還在堅持上班,畢竟,不上班就沒法養(yǎng)活一家人。”韋蜀勛還惦念著讀小學六年級的孫子,最想聽到孫子的聲音,“他現(xiàn)在太胖啦,要運動,但是成績很不錯,班上前幾名,和他爸爸一樣聰明。”
只有提到孫子的時候,韋蜀勛臉上才又見到了難得的笑容。她一直都是位母親,慈眉善目,為兒操勞,但有生之年,她是否還能如這普天下的母親一樣,在余生盡享天倫呢?
韋蜀勛說,只有一個字,等。
記者手記:遲到一年的后續(xù)
在2016年5月16日的報道中,記者曾寫下,新聞117將持續(xù)追蹤這一事件。然而這一等,便又是一年,案情卻依舊沒有任何進展。
去年春天,我在律師事務所里第一次見到韋蜀勛,這一年,我們之間沒有斷過聯(lián)系,大娘經(jīng)常給我打電話。
作為記者,我總想多問她事情有沒有實質(zhì)性的進展以及河北高檢的最新回復,但是沒有,她說:“就是有些情況想再和你念叨一下。”
她說的很多疑點,因為反復聽過多次,有時候不等她說下句,我大概已經(jīng)知道她要說什么,這里僅指她申訴材料里曾經(jīng)提到過的內(nèi)容。
雙方就都陷入了沉默。后來我們就聊別的,她告訴我張明最近在獄中狀態(tài)不錯,她告訴我要去海南過春節(jié),我讓她多注意身體。
我們也見過多次,在報社的傳達室,在報社的沙發(fā)區(qū),在她的家中,她也給我寫信,至少寄了兩三封。
第一次去她家中,看了很多材料,翻拍了近百張照片,韋大娘堅持挽留我一起吃中飯,便在廚房里忙活了起來,三菜一湯,她說是家常便飯,但還是能看出精心做了兩條魚。那頓飯很香,是母親做菜的味道,但我吃得卻是味同嚼蠟,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幫助她,我說,除了報道,給您申請個“輕松籌”頁面吧,說不定有好心人愿意幫助您。但她最終還是婉拒了,“大兒子說能靠自己的時候不要麻煩別人。”
后來,我陪她去了一趟保定探監(jiān),那是她第一次坐津保高鐵,返津后她一直堅持要給我車票錢,我沒收。希望能以此彌補一些我的愧疚之情。但那一次,我聽到了張明的聲音,聲音低沉,他在電話那頭說,感謝我?guī)椭哪赣H。
河北高檢的電話我也打過,一次次的忙音讓我放下電話轉(zhuǎn)身就開始忙新的工作。這讓我覺得慚愧,以至于這篇后續(xù)報道一拖再拖,成為我心中的疙瘩,卻是無法回避的責任。
希望河北省最高檢能盡快啟動司法程序,重新認定這起疑點重重、不斷喊冤的案件,把案件事實的認定建立在扎實的證據(jù)基礎之上。只有如此,才能體現(xiàn)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才能提振人們對全面依法治國的信心。只有如此,才能讓真相回歸,給母親以交代。
2017年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報1月6日報道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由本報編輯部評選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今天推出。此次入選的十個刑事案件均為本報2017年所報道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公眾關(guān)注度高、案情疑難復雜、審理難度大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或是審判結(jié)果具有重大突破或借鑒作用的刑事案件。
這十大案件分別為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于歡故意傷害案、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內(nèi)蒙古農(nóng)民收購玉米案、趙春華涉槍案、盧榮新無罪釋放案、任潤厚受賄貪污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違法所得申請案、“e租寶”非法集資案、山東非法疫苗案、組織刷單入刑第一案、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quán)案。
這十大案件反映了過去一年法院為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所作的努力,展示了法院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體現(xiàn)了法院在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和保障人權(quán)方面所作的貢獻,彰顯了司法的理性、良知與溫度。
應本報邀請,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盧建平、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quán)、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wèi)東為上述2017年度十大刑事案件作了精彩點評,對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義及重大影響進行了深入解讀。
在刑事訴訟中 人民檢察院又是公訴機關(guān)還是什么機關(guān)在刑事訴訟中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人民檢察院既是公訴機關(guān),又是訴訟活動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的監(jiān)督機關(guān)。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
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國家檢察權(quán)來完成自己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的任務。它對于危害國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quán)。
對于公安機關(guān)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盧榮新案件的最終結(jié)果 ;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公安機關(guān)、人民法院和監(jiān)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guān)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
擴展資料:
全面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jiān)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強化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jiān)督,加強人權(quán)司法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批重大冤錯案件得到糾正。對受理申訴或辦案中發(fā)現(xiàn)的“張氏叔侄強奸殺人案”、“沈六斤故意殺人案”、“盧榮新強奸殺人案”、“李松故意殺人案”等18起重大冤錯案件,及時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人民法院均改判無罪。
對人民法院再審的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等案件,檢察機關(guān)同步成立專案組,重新復核證據(jù)、明確提出糾正意見,共同糾錯。頒布履行檢察職能糾防冤錯案件等系列指導意見,建立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等制度。
堅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對提請“減假暫”不符合法定條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決定不當?shù)模O(jiān)督糾正11.8萬人。
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以權(quán)減刑”、“提錢出獄”等問題,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強化對異地調(diào)監(jiān)、計分考核、病情鑒定等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共監(jiān)督有關(guān)部門對2244名罪犯收監(jiān)執(zhí)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干部121人。
堅持不懈清理久押不決案件。經(jīng)政法各機關(guān)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4459人,至2016年10月全部清理糾正完畢。
監(jiān)督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zhí)行刑罰的突出問題。針對檢察機關(guān)發(fā)現(xiàn)的一些罪犯被判處實刑后未入獄、流散社會甚至重新犯罪問題,2016年與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開展專項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蹤監(jiān)督。現(xiàn)已監(jiān)督糾正9222人,其中收監(jiān)執(zhí)行7162人。
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jiān)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調(diào)解書提出抗訴2萬余件、再審檢察建議2.4萬件,對審判程序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8.3萬件,對民事執(zhí)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12.4萬件。
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注重在訴訟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執(zhí)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以權(quán)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司法工作人員11560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wǎng)-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