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工廠歇業和工廠倒閉對員工還是有影響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歇業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不需要補償,但需支付工資;倒閉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關于公司倒閉員工賠償問題:
一、企業應當提前一個月告知,如果沒有,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0.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三、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第2個月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公司停業員工怎么補償法律分析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企業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該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勞動者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部門依法進行查處,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是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法律依據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對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應當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十四條 停產停業損失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還未制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具體補償的細則。在地方的實際征收的過程中,停產停業損失的標準比較低,如果企業面臨拆遷的話,再次復工生產的幾率比較小。同時還有的就是在集體土地上的企業得到的保護更少。
公司員工歇業是否有補償金?你好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關于上述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問題,解答如下, 并不是歇業并不等于破產。歇業是暫時不工作,還有再次經營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時候,那么單位是不需要辭退員工的。單位歇業期間單位需要支付員工基本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企業停產停業員工補償標準一、正面回答
企業停工期間工資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發放標準如下: 1、如果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2、如果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分析
企業要按時給勞動者發放工資,在解除勞動合同前,也要按一定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企業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該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
三、公司拖欠工資多長時間算違法
只要單位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未支付員工工資,那么拖欠工資就屬于違法行為。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我國法律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三十天內結算工資,超過三十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公司歇業,人員解散,企業給員工有經濟補償嗎公司歇業解散人員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如廠里關門不開了,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請問有補償金嗎?只要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就必須有補償。
所以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單位違法,單位需要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即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單位辭退員工需要看是否合法,只要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辭退,是不需要再賠付的;單位辭退員工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則屬于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歇業不給勞動補償影響 :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