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廈門工傷鑒定標準 一級 傷殘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5)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活動功能喪失;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1)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_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2)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 13)小腸切除≥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18)塵肺_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的2是下角 二級傷殘 1) 重度智能損傷; 2)三肢癱肌力3級; 3)偏癱肌力≤2級; 4)截癱肌力≤2級; 5)雙手全肌癱肌力≤3級; 6)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18)無吞咽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 19)雙側上領骨完全缺損; 20)雙側下領骨完全缺損; 21)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領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 cm2(注:2是平方 22)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術,呼吸困難_級; 23)心功能不全三級; 24)食管閉鎖或損傷后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痰或空腸造瘺進食; 25)小腸切除3/4,合并短腸綜合癥;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損害; 27)肝外傷后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癥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征; 28)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術后; 30)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1)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 32)塵肺_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33)塵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 450 μ (5 mg/dl); 41)職業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腫瘤。 三級傷殘 1)精神病性癥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癲癇; 4)偏癱肌力3級; 5)截癱肌力3級; 6)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7)中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8)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毀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3)一側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對掌功能喪失; 15)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伸屈活動達不到0°~9°者; 16)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7)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1s)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9)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20)雙眼矯正視力
回答于 2022-09-05
廈門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做好職工傷、病和職業病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勞動者。第三條 廈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是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定機構,其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具有法走效力。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第四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勞動、衛生、人事、總工會、安委辦和社會保障事業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有關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指導縣、區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二)負責審查本市各單位上報的勞動能力鑒定案件,作出鑒定結論;
(三)負責審定縣、區上報的勞動能力鑒定案件并作出鑒定結論;
(四)負責對用人單位和被鑒定人就鑒定結論提出異議,要求復審的案件進行審查并作出復審結論。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局,負責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第五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立內科、外科,職業病和一般肢殘外傷(5~10級)等四個醫療技術鑒定組,對傷病人員提出勞動能力鑒定意見。
內科、外科、職業病三個醫療技術鑒定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聘請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衛生醫務人員組成。
一般肢殘外傷(5~10級)醫療技術鑒定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聘請具有實際衛生醫務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第六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立醫療技術復審組,對申請復審的勞動能力鑒定條件提出復審意見。
醫療技術復審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聘請有關的衛生醫療專家組成。第七條 縣、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受理本縣、區管轄的單位上報的勞動能力鑒定案件,進行調查并提出鑒定意見,上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第三章 鑒定第八條 因傷、病和職業病,在醫療終結后,部份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
用人單位拒絕申請的,傷、病和職業病者本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請。第九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走的,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被鑒定人的身份證件,病歷、醫療終結證明和診斷書,以及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職業病患者,還應提供病史證明材料,市職業病診斷組的診斷結論;
(三)精神病患者,還應提供三年以上病史證明及精神病專科醫院出具的集體診斷結論。第十條 醫療終結與診斷結論必須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指定的醫療機構作出。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第九條規定所需的全部資料后,移送相應的醫療技術鑒定組進行鑒定。第十二條 醫療技術鑒定組根據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頒布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和其他有關標準作出鑒定意見,鑒定意見由參加鑒定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醫療技術鑒定組的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并簽發勞動能力鑒定書。第十四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自收到用人單位或被鑒定人全部申請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的可延長三十日。第十五條 被鑒定人或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要求復審的,應在收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勞動能力鑒定的有關資料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第十六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將有關材料移送醫療技術復審組,由醫療技術復審組提出復審意見。復審意見由參加復審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十七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復審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復審結論,簽發勞動能力鑒定復審結論書。第十八條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自接到用人單位或被鑒定人全部復審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審結論,特殊情況的可延長三十日。
復審結論為終審結論。第十九條 被鑒定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為勞動能力鑒定進行各項檢查所需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第二十條 勞動能力鑒定和復審收取鑒定費和復審費,其收費標準按照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
勞動能力鑒定費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承擔。
勞動能力鑒定復審費,如復審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的,由提出復審要求的被鑒定人或用人單位承擔,如復審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不符的,免交復審費。
屬于勞動爭議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爭議雙方均應預交鑒定費,爭議栽決后,由敗訴方承擔鑒定費。
廈門市勞動局資源工傷鑒定資料有哪些?我們需要生活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就需要掙錢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掙錢就需要上班。因公司的種類不同,有些人做的是很危險的工作,有些人在辦公室里做高強度的腦力工作。不管是什么工作,都避免不了 工傷 的問題。有些人對工傷的了解不大明了,不同城市或許需要的材料不同,那么廈門市勞動局資源 工傷鑒定 資料有哪些? 一、到 廈門市勞動局資源工傷鑒定資料 有哪些 1、 工傷認定申請表 ; 2、職工本人 身份證 明; 3、與企業存在 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4、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 證據 材料: (1)屬于 交通事故 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2)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3)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 傷殘 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4)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綜上所述,職工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好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合同 、診斷書及身份證等資料。如果是其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他情況發生的工傷,還需要額外準備資料,比如因交通事故受傷的,要提供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等。因此,具體到 廈門市勞動局資源工傷鑒定資料 有哪些,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是基礎性資料必須備齊。 四、申請工傷認定時限最長1年, 工傷認定書 沒有時效限制,沒有期限,不會失效。 工傷認定是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后享有 工傷保險 待遇的前提條件。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 上述是關于 廈門市勞動局資源工傷鑒定資料 的相關內容。我們在工作中,應盡量避免受傷,一旦在工作中受傷,需要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得到自己的補償。同時,不能因自己是工傷而敲詐公司或者翹班,這些對于個人行為來說是不道德的。我們要通過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得到自己應拿到的補償。
廈門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在哪申請,需提供什么材料按《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廈門工傷能力鑒定 ;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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