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財產侵權損害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的賠償依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根據法律規定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侵害他人財產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所以一般需要找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侵犯公民財產權的,如何賠償?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6條的規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返還財產;(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民法典規定財產侵權怎么賠償財產侵權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的賠償是按照受害者實際遭受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的損失或是侵權人實際獲得的利益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亦或是商品本身的價值進行賠償。如果物品具有重大紀念價值的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還可以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侵犯財產賠償的法 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