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完后當事人不給錢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此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結果的情況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的執行局或執行庭進行處理。這時,法院一般會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由具體執行員及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凍結對方銀行賬戶,查封其財產、依法劃款等。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交通事故判決書生效后對方沒錢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車主有繳納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讓對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將對方和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
2、可以起訴對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作出執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資產進行拍賣什么的,如果沒有財產可以中止執行,待日后有財產后恢復執行。
法律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以上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對方不給錢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對方不給錢的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
1、可以向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讓調解員進行調解,并且就賠償事項達成調解協議;
2、可以向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由交通管理部門就交通事故的賠償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會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3、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會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勝訴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在勝訴后對方不給錢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其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其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賠償款對方不給怎么辦交通事故賠償款對方不給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的處理方式如下:1、如果對方不給的相應的賠償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當事人可以直接請交警進行調解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 ;2、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交通事故賠償款對方不給怎么辦
1、交通事故賠償款對方不給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果對方不給的相應的賠償,當事人可以直接請交警進行調解;
(2)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起訴交通事故的程序怎么走
起訴交通事故的程序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開庭審理;
4、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