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離婚起訴需要的手續和證件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
1、離婚起訴需要的手續為:起訴;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開始進入訴訟程序,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審理一般分為審理前的準備工作、雙方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第三階段為:判決,根據庭審的實際情況,需再進行調解,如若調解不成,即可進行宣判;法院在宣判時,一律采取公開進行宣判;如果是當庭進行宣判的,應該要在10天之內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則要在宣判之后立即發出判決書;
2、需要的證件有:離婚雙方所持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起訴書,起訴書需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以及原因等內容、1寸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一、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起訴書;
4、1寸照片一張。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女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1、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
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很多的材料,首先就是身份信息,然后就是要準備一份起訴書。在寫起訴書的時候要盡量的詳細一點,如果不會寫起訴書的話,是可以讓律師來寫的,提交起訴書才來進行離婚起訴。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件和材料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到法院進行立案。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起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訴訟狀,需要提交兩份,如果有財產糾紛,可以提交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子女撫養糾紛,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到法院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和證件一、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其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起訴離婚都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起訴離婚 都需要的手續有: 原告身份 身份證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被告戶口本, 結婚證 ,感情破裂 證據 , 離婚起訴狀 一式三份等。 離婚起訴狀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 寫明 訴訟 請求; 書寫事實與理由; 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