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最近看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了很多人外賣吃出了蟲子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卻得不到合理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賠償,我就來發一個如何維權的過程。
第一,吃出蟲子或者異物以后。要第一時間拍照,發給外賣客服,然后發給商家。這時候客服和商家大概率會說給你重新做一份(一定不要同意,這是在敷衍你!)
第二,我們發這個
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第三,我們記住一定不要同意他們的任何無理要求。同時也要警告他們,我已經截圖準備舉報到12315了。這個做完,很多商家都會做出十倍賠償了。但是還有個別商家依然會胡攪蠻纏!這就到了第四點了
第四,我們要去工商局投訴,并且告訴商家自己只接受十倍賠償。
做完這些,我們就等著就好了。
商家賠償完以后,外賣平臺會再賠償你幾百塊做完補償。
在外賣上訂單吃出蟲子一般可以索賠多少?外賣上訂單吃出蟲子屬于食物不符合安全標準,可以要求退一賠十,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賠償。
但是有蟲子不一定就不符合安全標準,建議和店家協商解決。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
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
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美團外賣吃出蟲子怎么賠償美團外賣吃到蟲子賠償標準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為一千元。 一般的網購過程涉及包括消費者、電商平臺、支付平臺、商家、遞運公司等在內的多方參與主體及多重民事法律關系。在“食客-美團-餐飲提供者”的關系鏈中,如果因食品質量問題令食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食客可追究餐飲提供者的侵權責任。同時,如果美團未盡到質量擔保義務,明知或應知餐飲提供者的衛生不達標,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食客可追究其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我在美團點外賣。吃出了蟲子。只賠付了我兩倍價格。這合理么,而且商家態度極差?你好。你在美團買外賣吃出了蟲子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只賠付了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你兩倍的價格。這合理嗎我覺得不太合理因為吃出來蟲子這件事是很惡心的。所以應該給更多的賠償應該給你道歉給你造成的傷害多惡心啊所以這個賠的不算多為什么態度不好?已經有錯誤了完了態度太不好那對消費者太不負責任了吧?
其實現在確實是商家也不好做買賣但是越在這種時候越應該多多的注意產品的衛生一年食品衛生非常重要而這里邊吃出蟲子來了那個真是太讓人惡心了。所以應該是。這最起碼態度應該好應該給消費者做檢討才對現在。不但不給檢討態度還惡劣這樣事應該給他曝光讓更多人知道在以后沒人使美團的外賣美團外賣一直挺好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吃飯做食品方面。買賣的人應該。很好的做好食品衛生。如果你食品衛生都不合格的話那怎么讓人相信怎么保證人的身體健康?所以做食品買賣的人要特別小心,特別謹慎,從良心從各個方面考慮都應該把這個事情做好。不要那個老師。出了問題還不想解決然后自己又不太在意注意這個衛生。所以。應該把食品衛生放到一個最重要的位置上來。應該特別注重衛生。特別注重。這才能省。
不管怎么說?我們既然做食品的就應該。把食品衛生這一項先搞上去,讓你的。工廠也好你的。商店也好都要遵紀守法像這種吃出蟲子來的那就是衛生太不好了所以應該。對這樣事兒的問題應該有個處理。而且態度還不好那就更讓人家不能理解了而且做的太過了其實為別人著想就是為自己著想,你想想如果說你吃了這樣的飯菜。你會有什么態度?你會有什么想法你會有什么做法。如果說。相信你是不是也吃得有?這些的做法感覺。不對吧。所以。站在別人的立場去想想這問題。出現這樣的問題。絕對是你商家的責任。你衛生不過關所以才會這樣。
外賣里吃出小蟲子商家按規賠償了嗎N海都全媒體記者 陳晉
近日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市民柯女士在美團點餐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卻發現食物里有蟲子,索賠時卻遭遇多方踢皮球。近日,福州市消委會就此向美團發出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的建議函,但該平臺至今未回應。
外賣里吃出小蟲子 商家拒絕按規賠償
3月18日中午,市民柯女士通過美團外賣平臺在商家“吧食骨湯麻辣燙店”訂餐,在用餐時,發現食物中有蟲子,頓覺惡心。經聯系,“吧食骨湯麻辣燙店”商家表示,最近因季節變化,旁邊又在砍樹確實出現不少小飛蟲,已基本確認食物中蟲子的來源。但當柯女士提出索賠要求時,卻遭商家拒絕,僅同意退款,并告知自己有通過美團平臺購買名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險,讓柯女士去平臺申請理賠。
于是,柯女士向平臺申請,但美團“放心吃”食品安全險卻僅理賠了19.24元,這個價格是她實際支付外賣價格的兩倍。
柯女士對處理結果不滿意,3月19日,她再次向美團投訴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進行賠償,經多次溝通,美團平臺最終也只賠付100元美團使用劵,之后就不斷推諉并以保險已賠付表示處理完畢。
“這個結果與‘《食品安全法》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外賣有蟲子商家只按原價賠償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的要求相去甚遠”。柯女士說,她和美團平臺聯系了不下10次,維權過程十分艱難。她認為,在確認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想要依法獲得賠償很難。
“放心吃”存在霸王條款 涉嫌誤導消費者
福州市消委會相關人士表示,“放心吃”食品安全險存在大量“霸王條款”,如“僅立即送出的訂單(非預定單)可享受保障”、 “食品中含有不可食用異物,按照已實際支付的食用訂單金額進行賠償,最高賠付不超過1500元”等,“一旦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這類條款就成了商家、平臺、保險公司相互推諉的擋箭牌。”該人士說。
近日,福州市消委會向美團發出電子商務平臺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的建議函,希望其加強售后服務工作,利用大數據加強入駐商家監督管理,引入理賠保險機制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認真處理消費者投訴,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應。
上述人士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市民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向經營者和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該人士提醒市民,收到外賣時應注意檢查包裝是否完好,打開后可查看餐飲性狀,若發現異常應及時取證聯系商家,如果商家不能妥善處理可向平臺或有關部門反映。
編輯:小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