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對方不處理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己方按正常情況處理就可以了。
處理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的步驟/方法應保護好事發第一現場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由交管部門進行事故的現場勘查。如果確定要負責任,不管責任大小都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確定不負責任,就不必向保險公司報案。因為這將決定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你明年續保時能不能得到安返。
及時報案。帶上你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如果被扣就不用帶了),開上受損的車到你的保險公司,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協助保險理賠人員查檢出險車輛。
定損。拿著《車輛出險登記表》去找理賠部定損人員,并確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定損后,會給你一張《定損單》,一定要留意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1、不要遺漏修理;2、注意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車時不夠用。
修車。送車時要拿上《定損單》,把它和車一起交給修理廠。修理廠將按照《定損單》上所定項目修車。車修好后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后把自己的車提回,同時索要加蓋了修理廠公章的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
開具事故證明。拿著對方車的修車發票和對方車主一起去交警隊結案,得到一張加蓋公章的《事故證明》,就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證件。
遞交單證。將準備好的《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事故證明》、《賠款結算單》到保險公司理賠部,就可以等著領賠款了。
領賠款。大約在一星期之后你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公章,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出游回來后,你還應該將愛車帶到汽車修理廠去進行一次保養檢修
交通事故一方不去簽字結案怎么辦。交通事故不結案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會造成車輛無法駕駛上路和年審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交通事故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員受傷并已被送往醫院的,交通警察應當盡快趕赴醫院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了解傷情,記錄傷者姓名、年齡、性別等基本情況;條件允許時,對傷者體表有特征性的損傷拍照固定;針對事故發生經過的主要情節對傷者進行簡要詢問,并作記錄,交由傷者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或者錄音、錄像保全,傷者無法簽字、拒絕簽字的,由見證人簽字或者記錄在案。
傷者因傷情嚴重無法接受詢問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告知其所就醫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或者其陪護人員,及時將傷情變化情況通知辦案交通警察,傷者傷情好轉能夠接受詢問時,辦案交通警察應當及時進行詢問。
車禍對方全責不去結案怎么辦?對方全責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不去結案,那是協商沒有到位,可能會走法律程序。
一、全部責任與無責任
1.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他方不承擔責任;2.因一方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違法行為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方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條,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但不報案或者不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5.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除交通事故外,各方均無責任。
二、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
一般來說,兩方(或兩方以上)違反規章制度,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大作用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但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小作用的一方為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9條第2款、第3款之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違章行為,即根據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來確定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為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實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車撞人不結案車主有什么損失法律分析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交通事故不結案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會造成車輛無法駕駛上路和年審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交通事故拖著不結案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車撞人受害方不簽字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