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C
[解析]行政合同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的當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體。行政合同簽訂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的目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的是為了行使行政職能,實現特定的國家行政管理目標。其目的都是為了執行公務,實現特定的國家行政管理目標。本題選項C中合同符合上述行政合同的特征,而選項A、D其目的性不符合行政合同的規定,選項B中合同的主體不符合上述特征。
屬于行政合同的是法律分析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1、計劃生育合同。2、轉讓財產合同。3、行政委托合同。4、治安管理責任協議。5、承諾告知協議。6、聘用合同。7、行政邊界協議。8、政府特許經營合同。9、政策信貸合同。1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1、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12、行政賠償合同。13、行政補償合同。14、國家科研合同。15、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6、國家訂購合同。17、公共工程建設合同。
法律依據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政協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下列行政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許經營協議;(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補償協議;(三)其他行政協議。
求助一道法律題目答案選D,弄清楚行政合同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的定義就很簡單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了。
行政合同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的基本涵義是行政機關以行政主體的身份與行政相對人訂立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以合同的方式來達到維護與增進公共利益的目的。
哪些是行政合同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約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指行政機關為達到維護與增進公共利益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實現行政管理目標之目的,與相對人之間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
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體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體的身份與行政相對人訂立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以合同的方式來達到維護與增進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間行政主體享有行政優益權。
行政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
3.公用征收補償合同
4.國家科研合同
5.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6.國家訂購合同
7.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8.計劃生育合同
行政合同一般有哪些?謝謝目前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我國的行政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這是行政機關代表國家與相對人簽訂的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出讓給相對人,相對人支付出讓金并按合同的規定開發利用國有土地的合同。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是一種比較典型的行政合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地產管理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其進行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并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對使用者沒有按合同的約定開發利用土地,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有權進行糾正,處罰,或者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2.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是由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部門作為發包方,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作為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國有企業承包經營合同。有不少人將這種合同視為經濟合同,但實際上這是一種行政合同。理由如下:
①政府簽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是為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不同于經濟合同中當事人是為了自身利益而簽訂合同。
②行政機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享有行政優益權。行政機關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享有監督權,有權按照合同的規定,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下列合同屬于行政合同的是 ;承包方完不成合同任務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追究企業經營者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③行政機關為合同的履行提高優惠條件,如價格優惠、政策優惠等,這是經濟合同中當事人無法提供的。
3.公用征收補償合同。
公用征收補償合同是指行政主體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征用相對人的財產并給予補償的行政合同。這類合同目前廣泛運用于城市建設、交通鐵路、水利設施等基礎建設領域?!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此都有有明確的規定。公用征收補償合同中,關于征收部分屬于單方行政行為,即征收是行政主體的單方決定;但是行政補償部分是行政合同的范疇,即如何補償以及補償數額的確定等,必須經過與相對人協商后達成一致。
4.國家科研合同。
國家科研合同是行政機關與科研機構之間就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由國家提供資助,科研機構提供科研成果簽訂的協議。國家科研合同不同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調整的技術開發、轉讓等民事合同,它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往往是為了完成某項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科研技術項目的開發,由政府牽頭參與,與科研機構簽訂合同,政府提供資助,科研機構完成項目開發后將成果交付政府。
5.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我國出現最早的行政合同,但目前仍無法律、法規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主要是由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調整。
6.國家訂購合同。
國家訂購合同是指行政機關基于國防和國民經濟的需要,與相對人之間簽訂的訂購有關物資和產品所達成的協議。國家訂購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中的買賣合同,行政機關的意思表示在其中起著主導作用,相對人必須認真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具體事項,不能拒絕,但雙方在費用、方式等方面可以協商。我國目前軍用物資和其他有關國防物資的訂購,一般都采用訂購合同的形式。糧食、棉花、煙草等訂購合同,是以國家提供優惠條件并保證收購,農民向國家繳納糧食、棉花、煙草取得報酬為內容,由各級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門和農民之間簽訂的協議。
7.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公共工程承包合同是行政機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與建筑企業簽訂的建設某項公共設施達成的協議。如修建國道、飛機嘗大橋、大型供水、供電、供氣工程等工程合同。公共工程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公共設施而簽訂的,行政機關為了修建宿舍與建筑企業簽訂的合同不是公共工程合同。
8.計劃生育合同。
計劃生育合同是指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與育齡夫婦之間,就育齡夫婦按國家計劃生育指標生育,國家為其提供一定優惠所達成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