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工傷后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工傷患者有兩個選擇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一是由單位安排調整適合你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的工作,二就是選擇離職,自己找工作。如果是第二種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的話,企業在員工離職進行工傷賠付時是需要多進行賠付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的,對于工傷員工來說這筆錢就是給你的補貼。
工傷過后,公司安排的工作不合理,這時該怎么辦?職工受到工傷后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只有經過工傷鑒定,致殘達到五級和六級的工傷職工,才有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的強制性規定,其它級別的工傷職工沒有此規定。如果安排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了不適應或不適當工作的,工傷職工可以拒絕,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法律分析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需要先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給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親屬可自行去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有效期是一年,勞動者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傷殘等級。如果因為工作安排不合理和單位出現糾紛,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發生工傷后,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但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崗調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如勞動者不勝任工作,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十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十六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三個月后公司安排工作不能做怎么辦員工不能勝任單位安排工作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單位需要給員工調換崗位。如果員工工傷還未康復可以到醫院進行復查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根據醫院開具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的疾病證明書休息。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傷后單位安排的工作干不了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 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 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 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